李大春和孙红霞一起坐上了出租车,直奔乡上的蓬莱饭店而去。
“我们现在这是要回李庄村吗?”
在车上,孙红霞问道。
“不是,你先跟我到乡上的饭店去吃顿饭,完了我们再回去,我一个朋友请吃饭,我们都约好了的。”
李大春回答道。
孙红霞好看的眉毛微微皱了皱,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你朋友请你吃饭,我跟着去不太好吧?”
其实孙红霞心里是有些忐忑的,她跟李大春可以说是刚刚认识,对他一点都不熟悉,就这么贸然的跟着他回到他所住的李庄村去,好像不太好吧,一来是太给人家添麻烦了,二来嘛,孙红霞心里还有些担心,虽然李大春看上去长得很帅,也不像坏人,但知人知面不知心,毕竟他是个男的,万一他对自己图谋不轨怎么办?
孙红霞摇了摇头,又马上否定了这种想法,她看李大春第一眼就很喜欢,她相信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为了保护她所以才提出让她跟他一起到李庄村去躲几天的。
另外孙红霞心里也很害怕,她害怕光头再来找她,今天在阿迪达斯服装店里光头被李大春给打了,恼羞成怒,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这件事是因她而已,光头肯定也要找她的事儿,即使她立刻辞职回到老家去,光头也肯定是会找到的,所以与其那样,倒不如跟着李大春到他们家躲几天,毕竟李大春的身手孙红霞是看到了,很厉害,即使光头再来找事儿,李大春应该也能对付得了,有了李大春的保护,孙红霞心里就安心多了。
李大春坐在出租车上,不时的打量着孙红霞,孙红霞看上去还很小,十六七岁的样子,还是个很稚嫩的小女孩儿,长得虽然说不上花容月貌吧,但很乖巧,身材也很好,毕竟是卖衣服的,身材肯定是好的。
在李大春看来,这孙红霞说不上哪里漂亮,但是他看着就是舒服,给人一种很清爽的感觉,就像邻家小妹般可爱,这种女孩儿也是他所喜欢的类型。
李大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提出保护孙红霞,甚至把人家带到自己家去躲几天,按理说孙红霞的事儿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不是吗?他们才刚刚认识,第一次见面,李大春实在是没必要管孙红霞的事儿,但李大春就是想保护她,可能是孙红霞的弱小激起了他心底大男子的那种保护欲吧。
如果不是李建国今天请吃饭,李大春就直接带着孙红霞回李庄村去了,但不巧,今天约好了十二点在乡上的蓬莱饭店一起喝酒,所以不得已,李大春只得带着孙红霞过去,李大春在心里都想好了,等在乡上吃完饭之后,他就带着孙红霞回李庄村的家里躲几天,等光头和潘大发的事儿解决了之后再送她回县城的爱迪达斯服装店上班。
两人各自想着心事,一路无语,车里的气氛有些沉闷,直到快到乡上的时候李大春才问道:”
孙红霞,你是哪里人?“
孙红霞说道:“我是宁煌县上河村的。”
“那你怎么到了我们高岗县来上班?你这么小就到爱迪达斯店卖衣服吗?”
李大春又问,一是出于好奇,二是想说说话打破车里沉闷的气氛,也趁机对孙红霞多一些了解,不否认,他对这个小姑娘很有好感,但是不是那种好感,他对她还是很尊重的,如果是换了别的女孩儿,李大春肯定又在心里意淫上了,想着怎么把这妞儿给泡到手,但是对孙红霞,他提不起那种猥琐的念头,只是把她当成邻家小妹般看待。
“我们家条件不好,比较穷,我本来考上了大学,结果。
。
。
。
。”
孙红霞微微低下了头,声音也变得很低:“我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他们要上学,所以我就辍学了,有一个亲戚介绍我到高岗县一个爱迪达斯店里卖衣服,所以我就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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